環保產業的春天
發布時間:2014-12-9 編輯:廣州綠世界環保
《環境保護法》頒布20多年,時至今日,這部法中的許多條款確實已經與現今經濟發展不相匹配,亟待修改。”首先要提高《環保法》的法律地位和層次,需要有一部高位階的基本法以一個綜合性的整體理念和基本思想將它們統合起來,以達成立法總目標的一致。尤其,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環境污染加劇、生態破壞嚴重、資源能源浪費多,《環境保護法》中應作出比較強硬的各種環境保護規定,增強國人對實施環境保護基本國策的執行力以及決心和信心。
《環境保護法》強調了三個方面目標:一是產業技術水平顯著提升;二是國產設備和產品基本滿足市場需求;三是輻射帶動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其中,節能環保產業產值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15年,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達到4.5萬億元,成為國民經濟新的支柱產業。 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可緩解我國資源環境瓶頸約束的客觀需要,提升產業競爭力的迫切需求,也是拉動投資消費、擴大有效內需的重要途徑;同時,在改善民生方面,這既是治理環境污染的重要保障,吸納就業的新渠道,也是轉變消費模式的重要方式。
相關產品
返回頂部